为落实清华园布局调整的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发〔2013〕3号)的要求,东华镇已编制了《英德市东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重新村、东升村)》,并征求清远市和英德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形成了成果上报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现已予以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原因:
为盘活存量土地,进行土地的优化配置,形成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适当、土地使用结构合理、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率最高的模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中的相关要求,“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已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参照本文件进行,但相对应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调整为交通水利或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以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之间的布局调整,调出地块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符合广东省的相关规定。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将位于重新村、东升村的15.033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将重新村的15.033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由于调入调出建设用地规模相等,因此,东华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五、批准文号:清自然资函〔2022〕129号
附件:1.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docx
2.英德市东华镇调入、调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后).pdf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