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破碎、模具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胶水混合、涂布、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及注塑、超声波焊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生产过程中粉尘、胶水混合及滤烟棉与滤网半成品超声波焊接过程中有机废气的产生量较少,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胶水涂布、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侧吸罩方式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冷却水。冷却水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园区管道排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至东排渠。 3.噪声: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必要的减震、隔震措施;车间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中部,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等。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废机油(HW08 900-249-08)收集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布料边角料及钢材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