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料仓及粉料仓均为密闭设计且预留进料孔和排气孔,排气口外接负压抽风管,上料、进料、搅拌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布袋式脉冲除尘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定厚抛光工序使用湿法作业,设备自带喷水装置,粉尘经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后,由20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二)切割、抛光废水经竖流式沉淀塔进行絮凝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包括餐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的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输送皮带、预混机、卧式搅拌机、布料机、压制线、抛光线等设备噪声约85dB(A),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然后再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收集后交由专门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油脂、餐厨垃圾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危废暂存间做基础防渗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做好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