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蔽、运输道路100%硬化、施工作业100%湿法、出入车辆100%冲洗、裸露土地100%覆盖、渣土运输100%密闭)等扬尘管控措施。 (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导流沟及隔油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隔油沉砂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设置施工围蔽,围墙等,通过隔阻作用降低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敏感区域;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在每日12︰00~14︰00以及22︰00~06︰00的时间段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工序。 (四)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项目骨料卸料设置在厂房内,骨料仓设有围挡,上方均配有洒水喷雾系统。储料仓为全密闭,粉料仓顶部保留1个呼吸口,粉料仓顶部均设置布袋式脉冲除尘器(共计8套),粉料仓排气经除尘器收尘后,废气于搅拌站内无组织排放。进料、输送及粉尘收集过程全密闭。搅拌机为密闭设备,在搅拌机预留的排气口外接排气管,连接布袋式脉冲除尘器(共计2套),搅拌机废气经除尘器收尘后,废气于搅拌站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构建、搅拌机、布料机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砂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包括餐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的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搅拌机、钢筋加工、模台区、自动流水生产线等设备噪声约85dB(A),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然后再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脱模机桶、沉淀池污泥收集后交由专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产区地面及各生产废水导流渠及收集池底部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其中防渗层至少为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