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为租赁厂房,施工期仅对厂房进行装修。不涉及土方开挖及基建工作。为减少噪声影响,夜间不施工,高噪声设备不在休息时间作业。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集中收集送到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生产车间设置为全密封负压,投料粉料、氨及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码、实验室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室内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生产废水(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喷淋塔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通过高浓度反应罐—调节—混凝沉淀—微电解—厌氧/好氧—二沉—脱色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的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真空乳化锅、灌装机、臭氧机、蒸汽发生器、喷码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噪声约60~85dB(A),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材料、研发废弃样品、废过滤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脂、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实验废品、喷淋废水废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产车间、原辅材料贮存仓库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好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