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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健康科技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04-01 14: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广德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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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健康科技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开创大道66号科德汇产业服务中心2号楼511室,邮编:513042

  联系电话:0763—2668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委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健康科技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A04-07-01号地块

环评机构

清远市创蓝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健康科技产品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的环评文件于2023年11月批复(文号:清环顺清合审[2023]21号),该一期项目设计年产10万吨活性营养原料及功能性饲料添加剂。该一期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始进行生产线建设,建设完成后于2024年7月9日取得了国家排污许可证,项目目前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现现建设单位对该一期项目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用地面积由原来的26000平方米变更至40199平方米,产品产能变更为年产饲料添加剂51000吨,并涉及设备、工艺、工作制度的调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一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现阶段厂房建筑已基本建设完成,只需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噪声等污染。施工期建设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条例,防止运输扬尘,建筑垃圾、废物等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废气

丙车间反应制备、干燥等设备为密封,产生的废气经导气管引至“二级水喷淋”吸收处理,硫酸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NMHC(甲酸雾)、TVOC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1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经17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丙车间投料、混合、制粒打包、打包废过程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方式收集,采用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7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乙车间反应制备、离心、干燥废气等工序均采用密闭设备,产生废气经管道引至“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吸收处理,NMHC(乙醇、单氰胺、原甲酸三乙酯、二甲基酰胺)、 TVOC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1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氯化氢、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7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实验室废气拟采用通风柜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TVOC、NMHC、苯系物(二甲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甲醇、硫酸雾、氯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1根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粉碎、研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不进入废气收集系统,于实验楼内呈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的二氧化硫、NOx、烟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专用烟道DA004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二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厂区内NMHC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较严者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项目搅拌罐、离心机、烘箱、混合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约60~80dB(A),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桶、离心废液、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范围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底化处理,除绿化区域外不存在裸露土壤地面,设置为混凝土地面满足基础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做到等效于6.0m厚防渗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委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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