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购买已建成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施工期的建设内容为厂房装修,其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相对简单,分别为厂房装修过程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建筑废渣等。厂房装修过程的扬尘由于重力沉降作用,其扬尘量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并通过大气扩散运输等措施进行防治;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源强不大,且持续时间较短通过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等措施进行防治;建筑废渣通过采取“建设单位应完善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会引起扬尘的建筑废弃物采用围隔堆放处理,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管理,确保运输沿途不洒漏,不扬尘,并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严禁随意装运和乱倒乱卸。对砖块瓦砾等废物,应妥善收集并运输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竹料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以节省资源。”等措施进行防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行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搅拌混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半密闭型集气罩+四面围挡”收集,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码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两德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者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两德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混合机、喷码机、贴标机、装盒机等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65~7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区各边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抹布、废机油、废油墨桶及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厂房均已完成全面硬底化施工,不涉及储罐、危险化学品管线铺设;危废间等区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地面做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道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且危废间有耐腐蚀的地面防渗,表面无裂痕,避免产生地面漫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项目无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