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运营,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需对厂房进行装饰及平面布局,并对生产设备以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安装调试,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染发色卡生产过程中塑料加工熔融挤出、加热工序、过胶、打胶、烫头、切毛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一同被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引至30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铝管生产过程中内涂烘干、底油烘干、印刷烘干及尾胶、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及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汇入“水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引至楼顶30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烫金机废气、炒片工序产生的粉尘、五金加工工序(冲床螺纹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因其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大气扩散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较严者后,一齐排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65~80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金加工废边角料、熔融挤出加工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地面清扫铝粉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废原料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含油抹布手套、废胶黏剂、漆渣、喷淋塔废水、废机油及废过滤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生产车间均硬底化及做好防渗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且项目用地范围内已全部硬底化处理,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同时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源头控制措施以及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易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分区防渗,其中将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其地面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因此经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