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不存在土建等施工,只安装设备,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立式燃气冷凝蒸汽锅炉经低氮燃烧后,锅炉废气通过17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吹瓶废气和生产臭气因其产生量极少,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的生产废水(工艺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冷却塔排水),达到污水厂纳污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一并排入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运营期通过对整个厂区地面、化粪池进行硬化处理,落实并加强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附近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工作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7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对项目内员工及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纯水制备废RO膜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机油经收集后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均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通过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管理等,不会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等;项目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进行地下水的开采,不会造成因取用地下水而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项目建设不会形成土壤环境的盐化、酸化及碱化影响;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粒径较小,可不考虑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故项目不存在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且地块范围内不涉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项目为利用现有厂房,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源有危废暂存期间液态危废发生渗漏和生产废水处理池;同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采取相关分区防渗措施、源头控制措施以及末端控制措施等防治措施。因此项目在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