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技术改造,无需新增建筑物,因此本技改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需进行大量的土建施工;施工过程对环境会带来短暂的影响,其影响将随着安装的结束得以消除。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铝屑暂存废气、离心甩油废气和切削液净化废气通过加强抽排风系统通风换气、距离衰减及大气环境稀释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且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0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区各边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功能区对应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干扰。 (四)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浮油采用200L铁桶包装,桶口配备密封盖、经离心甩油后静置无滴漏状态下的废铝屑采用尼龙袋进行打包以及废切削液采用200L铁桶包装,桶口配备密封盖收集后均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土壤和地下水:本技改项目生产区域地面已采用混凝土浇筑防渗处理;收集贮存区、危废暂存间等单元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项目可能产生泄漏的环节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本技改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有效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