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购买已建成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的建设内容为厂房装修,其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相对简单,分别为厂房装修过程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建筑废渣等。厂房装修过程产生的扬尘由于重力沉降作用,其扬尘量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并通过大气扩散运输等措施进行防治;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等措施进行防治;建筑固体废弃物通过采取“建设单位完善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会引起扬尘的建筑废弃物采用围隔堆放处理,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管理,确保运输沿途不洒漏,不扬尘,并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严禁随意装运和乱倒乱卸;对砖块瓦砾等废物,应妥善收集并运输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竹料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以节省资源”等措施进行防治。因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行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注塑、施胶、浇注、印刷工序有机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箱”进行处理后由25米高的DA001排放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因其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排风等措施进行治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粉尘因其排放量较少,经喷砂机自带的收集设备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印刷机、搅拌罐、空压机、施胶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区各边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和废五金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抹布、废机油、废有机溶剂桶及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需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主要的土壤污染途径是大气沉降,项目厂房地面拟采取全面硬底化处理;项目不涉及储罐、危险化学品管线铺设,减少垂直入渗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地面做基础防渗处理,正常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也不会入渗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本项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废间须有耐腐蚀的地面防渗,且表面无裂痕,避免产生地面漫流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建设单位落实废气收集工程,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沉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建设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因此项目在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