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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 2026-07-13 11:3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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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继续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新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和清远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文件精神,立足我市现有改革基础,以“五个坚持”(坚持集体所有、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农民主体)为基本原则,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鼓励申报项目镇(街)村(社区)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化分类指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目标任务

  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探索入股分红、投资合作、自主经营、统筹发展项目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健全村集体经济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监督机制,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力争项目所在村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村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取得较大突破,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实现集体和农户利益双赢。

  三、具体内容

  (一)试点村(社区)及村集体经济项目

  严格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部署,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村本级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的村(社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经济收入相对薄弱典型村、村集体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且有较好可行性发展项目或资源禀赋村(社区)的工作要求,组织镇(街)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到各申报项目所在村(社区)实地核查和会同组织部门商议,从村集体收入现状、项目可行性、分布适当均衡、过往试点村(社区)安排、今年有关补助项目安排情况和个别镇域实情等方面综合考量,我市2026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安排在英城街道矮山坪村、望埠镇坪迳村、连江口镇严村村、连江口镇连江口社区、石牯塘镇石下村、波罗镇东风村、大洞镇黄塘村、黎溪镇大坪村、青塘镇榄村村、横石水镇横石社区、西牛镇黎沙村、黄花镇城下村、石灰铺镇石灰村、白沙镇红星村、九龙镇太平村、大湾镇古道村、东华镇大镇社区、东华镇牛岗岭村、横石塘镇龙新村、沙口镇蕉园村等20个村(社区)。

  (二)试点村(社区)党组织建设

  深入实施“头雁”工程,持续抓好扶持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加强扶持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一肩挑”,促使村(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领导工作得到明显强化。

  (三)试点探索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1.英城街道矮山坪村:入股张炽培淡水鱼养殖项目。

  2.望埠镇坪迳村:投入建设腐竹厂项目。

  3.连江口镇严村村:投资入股英德市连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连江口镇连江口社区:入股英德市连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石牯塘镇石下村:建设食用菌培育基地项目。

  6.波罗镇东风村:发展红薯规模化种植及初加工产业发展项目。

  7.大洞镇黄塘村:入股英德市洞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8.黎溪镇大坪村:入股英德市黎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青塘镇榄村村:投资肉鸽(家禽)集中屠宰中心建设项目。

  10.横石水镇横石社区:建设群丰小学光伏板项目。

  11.西牛镇黎沙村:建设麻竹笋收购点钢结构厂房项目。

  12.黄花镇城下村:投资入股集住宿、餐饮、研学、团建、轻度假于一体的文化主体型乡村特色民宿。

  13.石灰铺镇石灰村、白沙镇红星村、九龙镇太平村、大湾镇古道村、东华镇大镇社区、东华镇牛岗岭村、横石塘镇龙新村、沙口镇蕉园村等8个村(社区)由市层面统筹投资入股英德市白石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实施步骤

  英城街道、望埠镇、连江口镇、石牯塘镇、石灰铺镇、白沙镇、波罗镇、大洞镇、黎溪镇、九龙镇、大湾镇、东华镇、青塘镇、横石塘镇、横石水镇、西牛镇、黄花镇、沙口镇等18个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具体落实单位,要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项目村开展试点项目。从2026年5月开始,整体实施评价周期为2027年度(具体绩效评价以项目实施情况为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65月。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全面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试点方案要明确试点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财政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特别是要包括以下内容:试点村名称、地址、人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村集体所有土地等资源情况、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集体拟发展的经济类型、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赢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经营管理情况;村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或经过一事一议决策机制议定情况;地方及村集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或情况。

  第二阶段:20266月-20272月。试点村(社区)按照试点方案组织实施,积极推进项目落实和实施,尽快使项目发展发挥带动效应,增加村集体资产生产经营收入,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营和管理制度。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要注重提炼试点工作成果,以简讯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并由市农业农村局总结归纳并上报省和清远市。

  第三阶段:20273-5月。2027年3-4月,由项目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情况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2027年5月,由市农业农村局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向上级报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督促、强化指导,市委组织部负责严格把关、全程跟踪,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财政资金、加强监管,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加强服务指导。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不定期对试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所遇困难等进行联席会商。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也要成立试点工作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扶持力度。对20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项目所在村,每村按照各级财政补助总额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中央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剩余资金20万元由项目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根据实际通过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自身财力、其他可统筹的资金等途径足额安排。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等进行补助,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

  (三)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审计制度,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进行指导,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制度,专项资金申请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对专项资金要定期不定时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安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尽可能要求对入股资金提供抵押担保。

  (四)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试点村的日常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试点村(社区)所在镇(街)每个月报送试点村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不定期对试点村进行专项督查,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

  附件:1.英德市2026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汇总表

  2-1.英城街道矮山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2.望埠镇坪迳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3.连江口镇严村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

  报材料

  2-4.连江口镇连江口社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5.石牯塘镇石下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6.波罗镇东风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        

  材料

  2-7.大洞镇黄塘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8.黎溪镇大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9.青塘镇榄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10.横石水镇横石社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11.西牛镇黎沙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12.黄花镇城下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材料

  2-13-20.石灰铺镇石灰村、白沙镇红星村、九龙镇太平村、大湾镇古道村、东华镇大镇社区、东华镇牛岗岭村、横石塘镇龙新村、沙口镇蕉园村等8个村(社区)由市层面统筹投资入股英德市白石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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