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心,扎实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至目前,全市78个贫困村已完成行政村整村规划和所辖20户以上共1250个自然村的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894个自然村已基本完成新农村创建工作,并达到清远市美丽乡村整洁村以上的标准。累计投入约6.3亿元,使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7亿元,另外统筹1.1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非省定贫困村建设。
我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坚持“四个杜绝”,即:
“杜绝城市规划模式”,注重因地制宜,村庄与“山、水、林、田、路”有机结合,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
“杜绝政府大包大揽”,杜绝把新农村建设当成政府包揽事项,坚持发动村民建设美丽家园,充分体现村民主人翁。
“杜绝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简化建设管理流程,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节约建设投资,加快建设进度。
“杜绝大拆大建”,注重保护古建筑、古树木、古器具、村落祠堂等历史文化元素,让乡村留住“乡愁”。
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七先七后、有序建设”、“阶段性创建、阶段性奖补”:
一、“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始终坚持将村民发动工作贯穿在整个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避免政府大包大揽。一是抓实农综改基础。政府组织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健全完善并发挥带头作用,抓实农村土地整合、涉农资金整合,为新农村持续提升建设打下牢固的基础;二是抓实群众基础。引导村民通过召开代表大会同意开展新农村建设,讨论通过“四不补”和“筹资投劳”等建设计划方案;三是抓实环境整治基础。在镇党委和村总支、党支部的组织下,发动村民自行实施并完成“三清三拆”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优化建设环境。
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在做好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创建标准的基础上,由村庄自行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激发村民筹资投劳的积极性,按照标准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创建村,实行政策性定额奖补,形成“政府搭台、村民唱戏”的良性机制。
三、“七先七后、有序建设”:“先农综改后美丽乡村”;“先规划后设计”;“先拆危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村里后村外”;“先环境整治后绿化美化”;“先村庄建设后政府奖补”。
四、“阶段性创建、阶段性奖补”:按照省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的指标体系,分为三清三拆、雨污分流、街巷硬底化、人畜分离与环境清洁保洁、亮化绿化美化与公共设施等五个阶段性创建项目,实行“阶段性创建、阶段性验收、阶段性奖补”,及时兑现奖补,解决村民持续投入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