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意思表示,其次,看做了什么。
合伙人也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在签订书面协议书,应对如下事项详细了解:
第一,合同目标。具体要判决是合伙还是借贷关系。
第二,自己应做什么(义务),可得到什么(权利)。具体为对出资数额和出资时间,盈亏结算和分配时间、债务承担等事项。
第三,违约责任。
第四,解除合同条件。退伙、合伙终止等条件。
另外,在履行合伙事务时,明确说明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以免日后就所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还是借款产生争议。最后,在产生合伙债权债务纠纷后,合伙人之间应及时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及时以“合伙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