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由广东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在英德市海螺大酒店举行,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省产权办副主任黄孟欣,省产权办各业务小组组长,全省各地市、县(市、区)农业局有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广州市贝佳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共有四大项内容:
一是省农业厅经管处副处长、省产权办业务指导组组长罗树德作动员讲话;二是有关政策解读和具体业务培训,分别由省产权办业务指导组陈刚就清产核资工作流程、要求等作相关解读,由省产权办业务指导组副组长张树恒解读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由贝佳公司讲解清产管理平台操作使用说明;三是理论考试;四是参会人员讨论交流。
产权改革很重要:
2015年,中央出台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重点是要建立“五大制度”,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其中,最为基础、最为根本的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这是农村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性改革,是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8年1月31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农村产权改革?
原因之一: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快速增加,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权益诉求日益强烈;
原因之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面临两个“适应”问题:第一个适应,就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第二个适应,就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
原因之三:农村社区人口结构日益复杂,迫切要求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特殊人群:
(1)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
(2)户口未迁出且在新住地没有成员资格的离婚妇女;
(3)计划外生育的小孩;
(4)大中专院校的学生;
(5)娶进的媳妇;
(6)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
(7)男到女方落户的上门女婿;
(8)城镇户籍人口回迁原籍农村;
(9)农业户口迁出外籍后又迁回原籍;
(10)外来的代耕农;
(11)在国家政策鼓励下户口迁入城镇自谋生计的“自理口粮户”;
(12)因国家征地等原因“农转非”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等
改革目标和路径都很明确。
改革目标: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改革路径:
(一)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明晰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二)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新机制,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三)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力和集体经济的民主权利,形成有效的治理体系。
改革流程
怎么改?
集体资产要细分;摸清家底为前提;
资产确权要做实;成员确认最关键;
完善权能作保障;农民权利才完整;
产权流转要规范;财务监管要规范;
组织功能需强化;集体蛋糕要做大;
侵犯权利须担责;权益保护法治化;
主体责任落实好;各级主官亲自抓。
资源性资产: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三权分置”。
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非经营性资产:建立健全统一运行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