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2025,以下简称《型评大纲》)已于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JJG 1204-2025,以下简称《检定规程》)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计量市场秩序,确保新规落地见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型评大纲》和《检定规程》的适用范围及核心变化
(一)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的中准确度级与普通准确度级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与检定,涵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酒楼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
(二)核心变化。
1.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非法打开,将自动锁机,仅授权人员可通过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
2.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时将联网核查,信息不符不得进入市场。
3.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二、对相关市场主体的要求
(一)生产单位。应按照《型评大纲》加快产品技术升级,完善防作弊设计与信息标识管理,及时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自2026年1月8日起,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
(二)销售单位、维修单位。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型评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加强进货查验,建立并执行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不得从事非法改装,严禁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调整计量参数或提供改装服务及技术指导。
(三)使用单位。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选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三、新规电子计价秤鉴别方法
(一)“扫”二维码,看信息。用手机微信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专属二维码,会成功跳转至“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并显示该秤的详细溯源信息。
(二)“看”铭牌,找关键标识。仔细查看电子计价秤铭牌,有标注“依据的型式评价大纲:JJF 2184-2025”字样。
(三)铭牌样式示例见下图: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提前做好更换和使用新规电子秤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共同维护公平交易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