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到《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划拨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函》(清财农函【2021】96号),根据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到我市,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完成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现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市设立投诉电话(0763-2638862/2813365),接受社会各界对该次资金调整事项的意见。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划拨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函.doc
英德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