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到《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粤财行〔2021〕140号),根据文件要求,提前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14万元。经市民宗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各有关镇上报项目情况研究,决定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14万元集中安排用于石牯塘镇联山瑶族村特色村寨保护和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完成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现将该资金项目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6日)。公示期间,我市设立投诉电话(0763-2638862/2813365),接受社会各界对该次资金安排的意见。
附件:
粤财行【2021】14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pdf
英德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分配方案.docx
英德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