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环英代追字〔2023〕1号
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
单位名称:英德市大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MA51F0AY0F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详细地址:英德市英城宝晶路石尾区石苟山
你公司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案,我局于2021年11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对你公司下达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代履行决定书》(清环英代〔2021〕2号)。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代履行决定书》(清环英代〔2021〕2号)合法有效。
我局下达《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代履行决定书》(清环英代〔2021〕2号)后,告知你公司如仍不主动履行义务,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至2021年11月15日你公司仍未对你公司二期项目空地内剩余填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履行相应的义务,我局委托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对你公司二期项目空地内剩余填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履行应急处理,处置费:200元/吨。应急处理清理工作至2022年10月2日已完毕,共清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12134.44吨(处置费:200元/吨),本次代履行费用合计贰佰肆拾贰万陆仟捌佰捌拾捌元(¥2426888.00)。上述代履行费用有应急协同处置技术方案、处置费用报价单、清理数量汇总表、完工报告等证据予以认定。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代履行费用缴纳至指定银行和账号。账户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账号:44050176100100001120。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黄一展
电话:0763-3166306
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
邮政编码:513000
附件:1.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合同
2.英德市大同环保有限公司填埋固体废物应急协同处置技术方案
3.英德市大同环保有限公司填埋固体废物应急协同清理处置费用报价单
4.2021-2022年英德市大同环保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空地固废清理数量汇总表
5.完工报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5日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