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报告表审查公示(广东大象路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平方米电子功能膜)
  • 2020-03-06 14: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大象路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平方米电子功能膜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大象路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平方米电子功能膜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大象路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平方米电子功能膜

建设单位: 

广东大象路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基地配套区内

环评机构:

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大象路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在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基地配套区内,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9'34.90″,北纬24°12'24.15″。项目占地面积26742.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528.29平方米,总投资1343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计划年产电子功能膜250万平方米。

项目计划员工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项目原料及消耗情况为: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150吨/年、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40吨/年、环氧树脂20吨/年、橡胶15吨/年、丁酮1.5吨/年、双氰胺0.2吨/年、铜靶3吨/年、镍靶1吨/年。主要生产设备为:检验处理机2台、高精密涂布机6台、PVD磁控溅射机3台、屏蔽性能检测机10台、分切机6台、复合机6台、高速分散机8台、模切机4台、烘房3个、冷库2座、空压机4台、冷却塔4台。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南面290米的茶场一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生活污水拟依托项目周边企业的化粪池处理等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拟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施工用水。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油漆废气及车辆废气。其中施工扬尘通过围挡、湿法作业、车辆冲洗、使用商品砼、弃土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其影响能降到较小程度,对周围空气敏感点产生的影响较小;油漆废气是一个缓慢挥发的过程,建议本项目采用环保型高级涂料喷刷,降低其污染程度;车辆废气通过采用达标排放机械和车辆+使用轻质柴油+定期检测和维护等措施,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作业时,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工作时将产生施工噪声及材料运输的交通影响,施工产生的施工噪声约75~99dB(A)。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四周设围幕或围墙+运输车辆合理路线等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收集、利用和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少。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氨氮等,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中较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尾水先排入滃江(翁源河口至英德市大镇水口段),对滃江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产生极少量颗粒物,搅拌研磨、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

(1)颗粒物

根据源强章节分析可知,项目投料过程产生的极少量外逸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人工定期清扫打理保持车间清洁,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

根据源强章节可知,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废气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一条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未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臭气

根据源强章节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中除产生有机废气外,同时还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20(无量纲)。

综上,本项目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于高紧密涂布机、PVD磁控溅射机、分切机、复合机、高速分散机、空压机、冷水塔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值在70-95dB(A)之间。项目噪声特征以连续性噪声为主,间歇噪声为辅。

建议项目对噪声较特出的设备做好防振、减振处理,以降低项目噪声贡献值。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到达项目边界处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靶材及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饱和废活性炭及喷淋塔循环水箱更换水。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可实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总量控制在0.12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不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 4418810020  粤ICP备09167971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

公安网备44188102000078号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