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开挖、钻孔、装卸、运输等工序产生的施工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装饰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包括工地洒水和降低散料堆放区的起尘量(通过挡风结构或者适当的覆盖措施),则可明显减少扬尘量。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CO、NOx、PM10,产生量较小,只要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装饰过程采用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选择环保型油漆和水性涂料,保证建材、有机溶剂和辅助添加剂无毒无害,做到健康设计原则,并加强室内通风,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将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间应避免雨天作业,并覆盖好施工机械和施工物料。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可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生态厕所,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村民蔬菜果树种植肥料,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这些机械设备均为露天作业,且多为移动作业,因此不能采取常规的隔声措施,容易对施工区域内的活动人员及周边居民产生较大噪声污染。建议本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一些噪声防治措施,如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生噪声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屏障等。在采取声污染控制措施后,再经过距离的衰减,项目施工期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施工期噪声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的结束,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就会停止。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将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要随意倾倒、制造新的“垃圾堆场”。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箱集中堆放,并定期交由相关部门清运。通过以上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明显。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技改项目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旱作”标准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其他地区标准中较严者后,全部达标后用于厂内山林灌溉,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技改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少量臭气和沼气,沼气经脱硫和脱水后暂存于沼气储罐中,供厂区生产、生活用热,不外排;本技改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半埋式污水处理工艺,对产生恶臭类污染物的污水池及部位进行封闭;对于污水处理系统产生恶臭的池子进行加盖处理,并定期往产生恶臭的池子进行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围有大面积林地,通过植物的吸附作用可降低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臭气经过处理之后,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技改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脱水后的干污泥、沼渣、废脱硫剂。建设单位拟将该部分污泥和沼渣运至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英州分公司(固废处理去向证明见附件5),并作为肥料外售给英德市思创有机肥厂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废弃脱硫剂(石膏)不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钙(CaSO4)的水合物,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工业材料和建筑材料,可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会对周围产生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需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