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时排放的尾气以及机械动力设备燃烧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等。但此影响具有暂时性,随着施工的结束该影响也即消失。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绿化灌溉,不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装卸过程、破碎筛分及产品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及微砂回收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约在65~90dB(A)。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进行减震、隔音处理,噪声有明显降低,正常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及员工的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经自然晒干后形成微砂产品直接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外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需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