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污水、扬尘及建筑垃圾、废弃管道等,会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只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行文明施工,在施工阶段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活动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将是较小的。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两者中的较严格者后用于场内山林灌溉,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少量臭气和沼气。建设单位拟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恶臭的池子进行加盖处理,并定期往产生恶臭的池子进行喷洒除臭剂,厂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沼气经脱硫和脱水后暂存于沼气储罐中,可供生产、生活用热,不外排,沼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的产物为二氧化碳及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脱水后的干污泥、沼渣、废脱硫剂。干污泥、沼渣运至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英州分公司,并作为肥料外售给英德市思创有机肥厂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废弃脱硫剂(石膏)不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钙(CaSO4)的水合物,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工业材料和建筑材料,可外售给建筑公司利用处理。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需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