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废气排放源主要是土石方开挖及砂石料堆放、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作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有CO、SO2和NOx。对于施工场地的扬尘,采取减少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洒水除尘等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尾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的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的空气污染是短期的,待施工完成后污染随之消失,大气环境质量随即可恢复到原来的水平。扬尘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工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作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严禁将施工工程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闭水检查结束后,试验废水经水泵抽入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本项目不专门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不包食宿,使用附近公共卫生间。无废水外排。 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运行噪声以及运输车辆行驶噪声,为保证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通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降低车速,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进行降噪。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方和建筑垃圾。弃方运至政府指定渣土消纳场堆放。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仅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只需定期对管道进行维护、检修和管理,不产生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需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