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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审查公示(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56000吨水处理剂项目)
  • 2020-05-20 16:2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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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56000吨水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56000吨水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改建年产56000吨水处理剂项目

建设单位:

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一期内

环评机构: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英德市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一期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38′15″,北纬24°12′40″,本项目性质属于改扩建。该公司《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100吨环保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4月通过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清环〔2011〕93号),2015年12月《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100吨环保涂料(一期)项目》,通过原英德市环保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英环验函〔2015〕55号),《英德市奈斯化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100吨环保涂料(二期)项目》于2017年6月15日通过英德市环保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件英环验函〔2017〕30号。

因适应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址内扩建生产水处理剂56000吨/年,停建原1500吨/年树脂类项目,同时将涂料产量由现有3600吨/年减少到3300吨/年。改扩建项目投产后,将生产环保涂料3300吨/年,水处理剂36000吨/年。

改扩建项目投资408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8.5万元。

厂区四至情况:厂址北侧为英德市华宾涂料有限公司,东侧为英德市企鳄涂料有限公司,南侧隔园区道路为广东华润化工有限公司,西侧隔园区道路为英德市雅家涂料有限公司。

改建项目新增员工100人,改建后总人数为150人,员工在场内就餐,场内不安排住宿。水处理剂生产制度为年工作时间为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环保涂料生产制度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改扩建项目均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部分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

本次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水处理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排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系统(PAC+斜板沉淀)处理后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东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排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经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虾公坑。

本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经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虾公坑Ⅲ类水体,项目排水不会对东华镇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不会增加虾公坑及滃江水体污染负荷。

2大气环境的影响

(1丙类车间搅拌溶解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硫化氢,以及滴加硝酸清洗金刚石和碳化钨过程产生少量硝酸雾(氮氧化物)。生产过程中各生产环境采取密闭工艺,在各溶解槽、置换槽、沉淀槽上部直接设置抽风口与抽风管连接,在密闭微负压的环境下将废气收集至水洗+碱液吸收处理系统处理,废气可收集97%以上,硫酸雾和氯化氢的去除效率均达90%,洗砂槽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水洗+碱液吸收处理系统处理,废气可收集90%以上,硝酸雾(氮氧化物)处理效率约为30%。净化后的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

2)甲类车间1调酸、氧化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生产过程中各生产环境采取密闭工艺,在各调酸槽、氧化釜上部直接设置抽风口与抽风管连接,在密闭微负压的环境下将废气收集至副反应吸收塔(氯化亚铁溶液)+碱液塔处理系统处理,硫酸雾和氯化氢的去除效率均达90%,氮氧化物的处理效率达60%。净化后的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

3)本项目为最大限度减少储罐区酸雾的产生,对2个31%盐酸储罐呼吸阀设置套管,即大管套小管,收集酸雾的管道要求采用耐腐蚀耐压材料,通过管道将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进行收集,集气效率为95%,酸雾收集后进入设置在储罐区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净化后的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

4)改建后甲类车间2环保涂料生产规模由原来的3600t/a减小到3300t/a,废气污染物VOCs、二甲苯、粉尘排放有所减小。现有项目采取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处理措施处理,处理效率为80%,改建后在现有处理措施新增UV光解,增加7个集气罩,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达到90%。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近期监测数据(检测报告编号GH201800569),废气污染物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在气动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单独基础或对设备底座采取减振措施;强震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防止振动造成的危害;项目注重生产车间外墙体的垂直绿化,可有效降低项目内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污泥、废活性炭、涂料过滤滤渣、过滤废弃的滤网、废弃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抹布和手套,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生产车间、储罐及防渗地面的维护保养,避免防渗层出现破损等情况发生,杜绝在物料及产品储存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的产生。若万一突发泄漏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参照预测结果,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对物料泄漏点进行封闭,能够使污染事故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化学原料储存、有毒有害废气等,相应的盐酸、有机溶剂(二甲苯)储罐为环境风险的重点。

经预测,储罐区发生盐酸泄漏事故和二甲苯储罐火灾事故,氯化氢、CO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的计算浓度小于1级、2级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本项目将对全厂地面进行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泄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有效储水564m³的事故应急池,储罐设置围堰,以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同时从环境风险管理、运输、暂存、生产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综上本项目采取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以及落实安全管理对策,落实厂区的防漏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及减轻其危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7、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为0.9409吨/年。改扩建工程完成后,VOCs、NOx大气污染物总量分别控制在0.3949吨/年、4.82846吨/年以内,其中VOCs总量由现有项目中扣减,NOx总量纳入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废水纳入东华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不另行分配。

8、大气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没有超标的排放源,因此,本项目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开展征求意见稿公示,采用网络公示和报纸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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