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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审查公示(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 2020-05-22 10:5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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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522日至20205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金南三路11

环评机构:

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英德市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一期内,中心地理坐标:113°39'23.68"E24°11'10.39"N20137月取得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t不饱和聚酯树脂、10000t 固化剂及1000t 颜料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清环[2013]317号),20193月和7月,以上项目分别进行废气、废水、噪声的自主验收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固废验收。

因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0万元)进行改扩建,(1)年产20000t不饱和聚酯树脂的规模保持不变;(2)将年产10000t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变为年产9000t过氧化甲乙酮,同时增加年产过氧化环己酮400吨、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300吨、过氧化二乙基己酸叔丁酯200吨、过氧化乙酰丙酮100吨;(3)将原年产1000t颜料糊(色浆)增加为年产色浆2000吨;(4)新增年产促进剂1200吨;并对原来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改造,废水、废气处理措施发生了变化。改扩建后总的生产规模为: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乙烯基树脂、模压树脂)20000吨、过氧化甲乙酮9000吨、过氧化环己酮400吨、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300吨、过氧化二乙基己酸叔丁酯200吨、过氧化乙酰丙酮100吨、促进剂1200吨及色浆2000吨。

厂区四至情况:项目东北侧与清远市立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隔墙相邻,北侧与华光宝美迪化工厂的筹建地块隔墙相邻,西北侧为广东隆兴防水隔热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烟岭河;南侧为园区边缘的树林。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仍为扩建前的10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及轮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生产时间为24小时/天,其他产品生产为8小时/天。厂区内不设宿舍,内设有食堂,提供工作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均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部分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

乙类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收集至乙类车间的密闭的不锈钢储罐后,通过管道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和地面拖洗废水收集后经“混凝沉淀+气浮+净水器”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至消防池作为蒸发损耗补充用水,不进入外环境。

甲类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色浆设备清洗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两者较严者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网,由基地的废水收集管网收集送至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实验室洗涤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基地的废水收集管网收集送至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的影响

乙类车间生产废水和废气、过氧化甲乙酮生产过程及包装过程有机废气、实验室部分部分醇类、芳香烃废液及废水厌氧产生的沼气采用焚烧炉焚烧、急冷塔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 5、表 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甲类车间过氧化环己酮、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过氧化二乙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乙酰丙酮生产及包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单独进入水喷淋加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工艺废气“Ⅱ时段标准”,废气经过现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喷漆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其他实验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除尘,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影响

反应釜、真空泵、冷冻机组、研磨机、焚烧炉房、污水吹设施等设备噪声强度约为65-10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再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原料回用到生产中,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用于原始用途。滤渣及废滤网、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地下水环境影响

由地下水预测结果可知,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发生泄漏期间排放污染物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影响最远距离不超过400m。因此,项目污水集中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硬底化防渗防漏衬层,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严防事故泄漏。在做好防渗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

本扩建项目新增存在危险性的主要物质有硫酸、环己酮、苯甲酰氯、醋酸乙酯、双氧水及废液、过氧化物等产品;危险单位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风险危险因素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及其引起的火灾爆炸、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根据报告书,本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为中度敏感区、地表水环境为高度敏感区及地下水环境为环境低度敏感区。根据大气风险预测影响分析,环己酮、苯甲酰氯及醋酸乙酯泄漏情况下未超出各自的-1 级和-2 级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报告书识别了环境风险,提出了地表水、大气、地下水、焚烧炉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将设置一个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7、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SO2、NOx、VOCs分别为0.7196吨/年、3.462吨/年、0.606吨/年。扩建工程完成后,上述大气污染物总量分别控制在0.8345吨/年、6.915吨/年、1.457吨/年以内,分别比扩建前增加0.115吨/年、3.453吨/年、0.815吨/年。其中SO2、NOx总量纳入园区总量控制指标。VOCs总量将由生态环境部门调节、核拨。废水纳入东华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不另行分配。

8、大气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没有超标的排放源,因此,本项目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登报纸等形式,充分收集公众意见。

本项目于2019年8月6日委托广东中瑞海洋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环评编制工作,于2019年8月7日在英德市的当地网站小虫网(http://bbs.e763.com/viewthread.php?tid=1228815)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情况。由于部分原因广东中瑞海洋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不能继续开展该项目相关环评编制工作,项目于2019年10月15日委托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继续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编制工作。

于2019年9月26日在英德市的当地网站小虫网(http://bbs.e763.com/viewthread.php?tid=1255063)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情况,于2019年9月26日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点:老下围、清远市华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坣下村、英华派出所附近、英华社区、渔湾村委会、清远美亨公司张贴公示。于10月9日、10日《清远日报》刊登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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