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建设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及扬尘,主要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源主要是开挖产生的泥浆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清洗用水、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只要做好污染治理措施,预计不会影响附近水体的水质,不会影响附近水体灌溉功能。 (3)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只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预计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只要在临时堆置过程中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和防止二次污染等措施,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施工建设过程中将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部分植被将被剥离。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含工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 近期:基地污水预处理厂投产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芬顿氧化+MBR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空塘坑。 远期:基地污水预处理厂投产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芬顿氧化+MBR工艺)处理达到基地污水预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后,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基地污水预处理厂,再经基地污水预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提升泵站泵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东排渠,经约 1.5km 后汇入仙桥水,后经过 0.85km 汇入北江。 纯水制备浓水呈中性,含少量各类氯盐,该类废水污染物的浓度较低,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厂区初期雨水经自建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排入基地雨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生产车间排放的有机废气及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生产车间(丙类厂房、甲类厂房A、甲类厂房B)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VOC和恶臭,经采用“水喷淋+高效光氧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本项目生产工艺颗粒物、VOC参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的限值标准后分别通过P1、P2、P3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之后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要求。 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TVOC、粉尘、臭气浓度等废气,经车间通风和自然扩散后,本项目生产工艺颗粒物、VOC参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后,各噪声源可降噪10~25dB(A),有效地控制了大部分设备的噪声污染。项目投产后对各厂界声级值增加值较小,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北侧敏感点(虎迳村)噪声达到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之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包装桶交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处理或回用于盛装产品;废硅胶、废大豆油、废二氧化硅、废反渗透膜均交由又相关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后综合利用;地衣废渣、废菌体及废液可外售作为饲料等,均符合环保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污泥、废柱层析胶柱H、香叶基香醇、四烯甲萘醌异构体、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拉运处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地下水开采,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的水位,不会产生地面沉降、岩溶塌陷等不良水位地质灾害。通过加强企业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漏工作,可避免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使用一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原料,主要事故风险是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泄露,以及易燃物质火灾。 项目必须按环评要求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在此情况下,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不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7、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SO2、NOx、VOCs分别控制在0.0096吨/年、0.449吨/年、0.18252吨/年以内。废水COD、氨氮近期总量分别控制在0.4062吨/年、0.0508吨/年以内,远期废水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SO2、NOx、COD、氨氮总量从英红园区中扣除;VOCs将由生态环境部门调节、核拨。 8、大气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没有超标的排放源,因此,本项目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