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新建项目为租用厂房,无基础施工,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排往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往东排渠汇入仙桥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浇注、发泡、机头清洗等过程中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再经“转轮浓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VOCs达到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分别达到上述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臭气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固化燃烧炉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765-2019)表2燃气标准,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投入使用后,在采取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综合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切割边角料经厂区收集暂存后外售给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废硅油桶安排专人妥善储存,定期由提供硅油的厂家分别回收。危险废物废酚醛树脂桶、废发泡剂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和废固化剂包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固化剂包装进行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泡沫塑料制造,生产所需原辅料涉及危险物质为发泡剂戊烷、固化剂(成分含有磷酸)和天然气,最大储存量分别为2吨、1.5吨、1.0吨,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6、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大气污染物SO2、NOx和VOCs总量分别控制在0.0036吨/年、0.0168吨/年和0.732吨/年以内。其中SO2、NOx总量由英红园统一调配,VOCs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