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工期短,约60d,施工高峰期约20人,排放生活污水3.6m³/d。不设置施工营地和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设置的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植树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扬尘拟采取施工现场全封闭、对集中堆放的垃圾、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进行覆盖、施工现场通道和主要材料堆放地作硬化处理、裸露地面铺临时绿化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废弃物、严禁野蛮施工、禁止施工现场焚烧拆除物和垃圾、定期清洁等措施,运输扬尘拟采取严密封盖、覆盖运输,避免散落,进出车辆车轮冲洗,运输道路加强清洁管理等措施,机械尾气拟采取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合理安排调度作业等措施。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同。本项目对原有厂房进行装饰、改造,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后施工期较短,主要施工噪声来自于室内装修阶段电钻、电锤、运输车辆等。由于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分布有噪声敏感点,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办公楼和居民),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下,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4)固废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回收公司,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城乡规划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不得任意倾倒,污染环境;对于生活垃圾,则采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的方式处置。经以上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反冲洗水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广场洒水降尘,不外排。反渗透浓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龙山水泥公司生活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最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回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覆膜工序、回收单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少量恶臭,油印工序产生的VOCs,一体化污水设施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 本项目在1#厂房设置1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3#厂房设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装置,1#厂房的热封方底袋覆膜工序采用“负压抽风”,印刷工序设置“局部密闭罩”收集废气,回收机房的回收单元采用“局部密闭罩”收集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少量恶臭统一经过1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P1”的设备进行处理,3#厂房的糊底纸袋印刷工序设置“局部密闭罩”收集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P2”的设备进行处理,废气收集效率达90%以上,废气处理效率达90%以上,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中柔性版印刷总VOCs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以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无组织厂区内车间外执行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可行。 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界生产过程中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南侧海螺水泥码头办公室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是非常小的。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编织袋余料、纸袋余料、淀粉袋、生活垃圾、生活污泥、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损印刷版、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员工33人,新增生活垃圾4.125t/a,生活垃圾经过已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编织袋余料:集中收集,送至回收机房的回收单元经破碎、热熔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利用。 纸袋余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淀粉袋:收集后,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生活污泥: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填埋。 废油墨:水性油墨使用中在油墨桶中剩余的油墨渣等废油墨,收集后由油墨罐进行密封保存,定期交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同时应当做好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工作。 废油墨桶:建设单位将废油墨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废损印刷版、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分类收集,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并落实后,本评价认为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原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本改扩建项目TVOC总量控制在0.1665吨/年以内,具体指标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剂划拨。废水污染物不设置总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