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加强施工场所清扫及洒水降尘,施工设备安装消烟装置,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作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错开多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充分利用项目内绿化植被衰减噪声级等措施后,项目边界施工期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厂内可实现土方挖填平衡,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城市卫生管理 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采取隔油隔渣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作项目内及周边林地绿化,不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设备冷却水、水膜脱硫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再排到附近无名小溪。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对周边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石灰窑尾气:本项目石灰窑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SO2、NOX、烟尘达到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 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根不低于3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上料、出料工序粉尘:活性石灰生产线石灰石上料和出料转运过程会产生粉尘,上料和出料转运点处设密闭式抽风集气罩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 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 石灰窑无组织产生的烟气(烟尘、SO2、NOx)、转载及输送过程中的粉尘、石灰石及无烟煤堆场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等通过落实厂区硬底化,合理设计生产设备布局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洒水抑尘、清扫、半封闭式堆存、车辆轮胎冲洗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SO2、NOX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然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达标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5米,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并同时注意设备维修保养,严禁夜间进行车辆运输工作,选取合适的运输路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情下,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及绿化带隔声作用,其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上料和出料工序的工艺粉尘收集后会用于生产工序中;石灰窑煤灰与产品混合收集并一同外售;水膜脱硫除尘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烟尘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卖至砖厂处理,本项目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经上述分类处理后对周边基本无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NOx分别控制在5.204t/a、21.28t/a以内。具体指标在变更前的审批总量中解决。废水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