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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广东埃力生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真空绝热板、气凝胶及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700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 2020-07-14 15:3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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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埃力生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真空绝热板、气凝胶及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700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埃力生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真空绝热板、气凝胶及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700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埃力生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真空绝热板、气凝胶及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700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埃力生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工业园四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22'10.89",东经113°28'14.02")

环评机构:

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埃力生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工业园四区,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8'14.02",北纬24°22'10.89"。项目占地面积87559.11平方米,改扩建建筑面积67639平方米,改扩建总投资3302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计划年产真空绝热板、气凝胶及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700万平方米。同时对原项目进行改建,将原有的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加热炉,替换为2台天然气导热油炉。

改扩建项目计划新增员工330人,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2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面92米的猪沟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泥浆水、洗涤水、地表径流等,经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少,因此,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和扬尘、 施工机械、 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项目经采用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之后,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因此,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阶段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对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安设减震消声装置,最大限度地减轻噪声污染,做到文明施工,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会产生大量废弃的建筑材料,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施工固废处理措施,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固废污染,因此,项目施工期造成的固废影响可以接受。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雨水收集管道。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项目中水回用系统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管道收集后也一同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直流冷却水回用标准回用于项目生产用水和绿化用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入外环境。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合成、干燥、烘干、改性和清理的有机废气、含尘废气、含氨废气,经全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VOCs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标准要求,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后,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合成车间、两个后处理车间、低温干燥车间、综合车间等5个车间,各设一个排气筒,共5个排气筒。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要求。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天然气锅炉为清洁能源,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引至楼顶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及发生器的噪声范围80~85dB(A),对不同的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各方位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利用,无利用价值的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存储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的影响。

5、风险评价结论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主要风险来自物料的泄漏、有机废气非正常排放的风险、废水设备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排放和火灾、爆炸造成的次生环境事故,其中危害最为严重的是物料泄漏及爆炸造成的次生环境事故的风险,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以将本次扩建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次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

6、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现有工程大气SO2、NOx、VOCs污染物总量分别为25.6吨/年、2.266吨/年、0.868吨/年。改扩建工程新增SO2、NOx、VOCs排放量分别为3.878吨/年、17.034吨/年、1.425吨/年。改扩建完成后,SO2、NOx、VOCs污染物总量分别控制在4.13吨/年、19.3吨/年、2.293吨/年以内,其中SO2在现有总量中解决,NOx、VOCs总量增量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剂、划拨。废水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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