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泥浆水、洗涤水、地表径流等,经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少,因此,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和扬尘、 施工机械、 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施工期项目经采用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之后,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因此,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阶段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对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安设减震消声装置,最大限度地减轻噪声污染,做到文明施工,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会产生大量废弃的建筑材料,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施工固废处理措施,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固废污染,因此,项目施工期造成的固废影响可以接受。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雨水收集管道。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项目中水回用系统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管道收集后也一同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直流冷却水回用标准回用于项目生产用水和绿化用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入外环境。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合成、干燥、烘干、改性和清理的有机废气、含尘废气、含氨废气,经全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VOCs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标准要求,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后,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合成车间、两个后处理车间、低温干燥车间、综合车间等5个车间,各设一个排气筒,共5个排气筒。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要求。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天然气锅炉为清洁能源,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引至楼顶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及发生器的噪声范围80~85dB(A),对不同的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各方位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利用,无利用价值的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存储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的影响。 5、风险评价结论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主要风险来自物料的泄漏、有机废气非正常排放的风险、废水设备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排放和火灾、爆炸造成的次生环境事故,其中危害最为严重的是物料泄漏及爆炸造成的次生环境事故的风险,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以将本次扩建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次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 6、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现有工程大气SO2、NOx、VOCs污染物总量分别为25.6吨/年、2.266吨/年、0.868吨/年。改扩建工程新增SO2、NOx、VOCs排放量分别为3.878吨/年、17.034吨/年、1.425吨/年。改扩建完成后,SO2、NOx、VOCs污染物总量分别控制在4.13吨/年、19.3吨/年、2.293吨/年以内,其中SO2在现有总量中解决,NOx、VOCs总量增量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剂、划拨。废水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