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联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15万吨废钢破碎尾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环英德审〔2020〕21号关于广东联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15万吨废钢破碎尾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清环英德审〔2020〕21号
2020年8月10日
广东联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英德市清远华侨工业园广州白云(英德)产业转移园内,租用清远腾飞橡塑有限公司现有废弃厂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513000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