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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新建公卫综合大楼及周边配套设施)
  • 2020-08-24 14:43
  • 来源: 英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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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新建公卫综合大楼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新建公卫综合大楼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824日至20208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新建公卫综合大楼及周边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 

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 

英德市石牯塘镇环卫路9号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位于英德市石牯塘镇环卫路9号,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42582°,北纬24.351731°,项目总占地面积10932.08平方米,总投资350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新建一幢五层的公卫综合大楼和一幢八层的职工周转房,并建设完善废水处理措施,建成后全院床位59张,门诊流量约216人次/天。

项目员工75人,其中64人在院内食宿。卫生院全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西面20米的英德市石牯塘镇敬老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扬尘:施工过程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经治理后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机械废气:注意施工机械的操作,避免突然加速和超载,减少冒烟情况,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选用优质燃料,此类废气的产生量不大,对项目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灌周边山体林地或绿化等,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小。施工废水包括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和车辆设备的清洗水。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有SS,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做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车辆清洗废水,主要含有石油类,通过采取隔油池和储水池,收集净化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夜间不施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且项目附近没有居民点,故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主要是建筑工地拆除、建筑和装修的废弃物,如废碎砖瓦、泥沙、木材的边角料等,这些废弃物能回收的全面回收,不能回收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的废水处理站(二级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排放标准后通过镇区污水管网排入黄洞河,对周边环境和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通过一体化排气口无组织排放,且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排放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644-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医院边界处恶臭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产生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的主要噪声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减震措施,使得卫生院边界四侧的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废水处理站污泥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同时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办函[2015]104号),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在经过消毒灭菌确保不具有感染性时,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可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作为一般废物处理处置。经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风险源有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存在的风险、病原微生物传播疾病的风险事故。在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得到控制,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

6、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COD、氨氮总量分别控制在0.485/年,0.121/年范围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划拨。废气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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