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建设用地,只需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时间短,基本不产生污染源,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 整体项目生产工艺废水集中收集分别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喷淋脱硫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堆场及厂区内雨水统一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不足时雨水排入人工鱼塘,不外排。喷淋抑尘用水量少,通过地表渗透或蒸发损耗,不形成水流,因此不会产生废水。整体项目职工人数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四周绿化灌溉。因此项目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的影响 整体项目包装车间、调料车间的生产废气主要为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整体项目烘干车间的生产废气主要为链排炉运行过程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和表4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整体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包装车间、调料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烘干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装卸、运输、贮存产生的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根据前文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建成全部投产后,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经采取了相应的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间昼间以及夜间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整体项目调料车间产生的包装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尾矿、细砂、尾泥、脱硫除尘装置和燃煤产生的废渣分类收集后统一外销至陶瓷厂或水泥厂。整体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整体项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地块内的废水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制定应急计划,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并与韶安全防火部门和紧急救援中心的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总量控制指标 现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二氧化硫0.326吨/年、氮氧化物0.2吨/年。改扩建项目不另行分配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废水、固废不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8、大气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没有超标的排放源,因此,本项目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