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德市小城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砂5万吨、防水剂2000吨、瓷砖胶3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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