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厂房为已建成的空置房,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主要是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操作;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噪音,其噪声级较低,可忽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水污染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东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者,然后排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能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喷漆及烘干过程产生的VOCs能达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标准限值要求。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烟尘能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二级标准,NOX能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通过采取在厂房内加强通风、加强对原辅材料的密封管理、加强对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的措施,可减少厂内有机废气的浓度,使其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固化炉、前补喷台、后补喷台、静电DISC喷漆台及手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期间产生噪声。通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采取加装减震垫、加强对设备的加固处理的方式来减少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合理布置厂内设备位置,再经过厂房和围墙的隔声作用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且项目不在夜间生产。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砂纸属于一般固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水及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相对较小。本项目工程设计上对风险防范考虑较为周全,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这些措施只要切实落实和严格执行,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建设方应能从降低环境风险的角度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则可使工程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喷漆房采用水帘柜对漆雾进行处理,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故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厂区内地面均采取硬底化处理,水帘柜配套水池经一般防渗处理,喷漆房、储存加工车间、危废暂存间均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不涉及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影响。建设单位严格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在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因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7、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经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进行预防后,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物料及废物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建设对该区域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8、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总量计入东华镇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不再另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本次废气总量控制指标设置如下: VOCS:0.077t/a,SO2:0.032t/a ,NOx:0.299 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