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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英德市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
  • 2020-11-03 15:1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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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英德市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113日至20201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

建设单位: 

英德市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北区厂房第一幢2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10.14" ,北纬24°12'27.95"

环评机构: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三耀(英德)礼品包装有限公司北区厂房第一幢2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10.14" ,北纬24°12'27.95",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计划年销售汽车400辆,维修汽车1000辆、清洗汽车4500辆。

项目计划员工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面290米的园角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北区厂房第一幢2号厂房投资建设4S店,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经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及英德市西城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烤漆工序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漆雾颗粒物与汽车维修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较少,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漆雾颗粒物、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浓度限值。

项目烤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漆雾颗粒物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挥发性有机废气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时段标准,漆雾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维修车间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有明显降低。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砂纸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零部件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饱和活性炭、废油料、废抹布和废手套、废遮蔽纸、废蓄电池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环境风险事故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本项目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6、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0.0899/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调节、核准划拨。废水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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