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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轧钢生产线扩建项目)
  • 2020-11-10 16:2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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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轧钢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轧钢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1110日至2020111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轧钢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英红镇跑马场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用地范围内

环评机构:

深圳市同舟同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粤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公司”)位于英德市英红镇跑马场,占地面积约208亩,地理中心坐标为24°16′29.7″N、113°23′17.6″E。粤华公司主要从事钢铁生产与加工,截止目前,其主要工艺及产能为炼钢生产线年产低合金钢坯52万吨(目前已验收1台电炉及其配套设施,年产低合金钢坯26万吨)、1条热轧钢筋生产线年产热轧带肋钢筋20万吨和热轧光圆钢筋15万吨。

由于市场需求量增大,粤华公司拟在已批在建厂房内新增1条热轧钢筋生产线年产热轧带肋钢筋(棒材)30万吨(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属于产能置换性质,是将湖南省宜章恒兴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轧钢生产线迁入粤华公司,等量置换轧钢产能30万吨/年,不属于增加钢铁行业的轧钢产能项目,符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18日发布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办〔2015〕112号)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轧钢产能等量置换事宜,粤华公司已申报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并于2020年7月8日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1881-31-053036,见附件4)。因本项目位于粤华公司厂区内,故其属于粤华公司轧钢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热轧钢筋生产线年产热轧带肋钢筋(棒材)30万吨。

扩建项目计划增加员工100人(现有项目为200人),全年工作33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均在厂内食宿。

扩建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面310米的麻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本扩建项目使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建设单位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环境绿化,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扩建项目使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运输扬尘等,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扩建项目使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由设备安装及车辆运输产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304t/a。在配套污水管网接驳前,本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处理达到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条件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的间接冷却水(净循环水)和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净循环水由于未和物料直接接触,其水质未受污染,只是水温升高,冷却后可满足循环使用,净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放废水至浊循环水系统,不外排。直接冷却水经过浊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加热炉废气。项目热轧过程中全程使用高压水冲洗轧机设备,绝大部分氧化铁皮颗粒被高压水冲至氧化铁皮沟,且有半封闭车间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加热炉废气、厂界颗粒物浓度可以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特别排放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全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且项目全厂各废气污染源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噪声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则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区应根据不同类别、性质的进行分区堆放储存,并做好防渗、消防等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和维护使用。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向清远市危废处理站申报登记本扩建项目产生的上述危险废物,并按照该站的要求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SO2、NOx总量分别为4.31吨/年、19.69吨/年,扩建项目新增SO2、NOx总量分别为0.8吨/年、2.4吨/年,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调节、核准划拨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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