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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审查公示(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型橡胶卷材80万平方米、TPE颗粒4000吨扩建项目)
  • 2020-12-02 17:0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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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型橡胶卷材80万平方米、TPE颗粒4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型橡胶卷材80万平方米、TPE颗粒4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122日至20201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型橡胶卷材80万平方米、TPE颗粒40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二期(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A园瀚和路1号)(中心位置为 N24.19302°,E113.66584°)

环评机构:

东莞市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英德市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二期(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A园瀚和一路1号),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66584°,北纬24.19302°,整体工程占地面积282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66.0平方米,扩建工程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扩建工程为年产预制型橡胶卷材80万平方米、TPE颗粒4000吨。

现有项目《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球场材料3万吨、跑道材料1.2万吨、聚氨酯树脂8100吨、水性丙烯酸树脂1500吨及水性丙烯酸涂料6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3月取得原英德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英环审【2015】16号)。现有项目为分期建设,分期验收,2017年12月现有部分项目通过原英德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英环验【2017】89号),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91441881082612878 Y001P)。该公司VOCs“一企一方案”,于2019年7月通过专家评审。

厂区四至情况:东面为清远市科富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未建)和英德市高远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面、西面为空地,北面为英德侗富贵科技材料有限公司。1公里范围内的敏感点有:坣下(南,148米)、石山下新村(北,241米)。

本扩建不新增员工人数(仍为120人),拟从现有项目调配,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工程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建设用地,只需进行设备安装,产生污染物较少,设备安装时间短,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

本次扩建并无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扩建后生活污水量不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东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扩建项目主要在现有厂房建设,不增加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地面冲洗频率为4次/年(每季度1次)不变,地面冲洗废水不增加,厂区初期雨水产生不增加。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东华镇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再经东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后排入虾公坑,最终进入滃江。

由生产工艺流程可知,扩建项目预制橡胶跑道材料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不用清洗,不会产生设备清洗废水。TPE颗粒生产过程中挤出成条状浸入冷却水循环池内冷却定型。因此,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冷却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循环冷却水蒸发量为0.4m³/d,被消耗部分使用新鲜水补充,无废水外排,对污水处理厂的无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大气环境的影响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密炼、开炼、TPE颗粒挤出工序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较严者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磨粉、成片、打磨、硫化等工序的粉尘、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依托现有的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较严者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上述废气处理,厂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排放浓度限值。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改建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30%。叠加区域环境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各网格点及环境保护目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短期质量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非正常情况,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颗粒物贡献值明显增大,因此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尽可能避免出现事故排放。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扩建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3、声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生产设备噪声贡献值与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昼间的噪声为在52.04~53.17dB(A)之间,夜间的噪声为43.13~44.89dB(A)。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后,四周的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将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时,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废包装物将外卖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生产,不外排,通过上述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正常状况下,扩建项目生产区和仓储区均已采取地面硬底化,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地面进行防渗;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防渗设计规范》(GB/T50934-2013)做防渗防漏措施。因此,即便发生化工品泄漏,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也较小。

6、环境风险评价

经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之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较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和管理,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7、总量控制指标

因为本项目的废水将进入东华污水处理厂,其总量将在污水处理厂解决。所以本报告将只涉及到大气污染控制指标。扩建前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现有项目总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69t/a、氨氮0.023t/a、二氧化硫0.011t/a、氮氧化物0t/a、挥发性有机物0.26t/a。

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增加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扩建项目需要申请的总量为: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0.287t/a;颗粒物0.329t/a;二氧化硫0.077t/a;氮氧化物0.364t/a。

8、大气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没有超标的排放源,因此,本项目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编制了《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型橡胶卷材80万平方米、TPE颗粒4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在委托东莞市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7天内,于2020年1月9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以公告形式进行第一次公示;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于2020716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以公告形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于2020716日、723日分别在《南方日报》英德视窗版面登报公告,并在项目周边敏感点公示栏张贴公告。

第一次网络公示、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网络、报纸、现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相关意见。

虽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扩建项目建设建设过程中仍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扩建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并加强日常监管与维护,避免技术故障及管理不善等问题,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以降低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争取公众持久的支持。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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