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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变更项目)
  • 2020-12-14 17:0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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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1214日至202012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望埠镇龙头山社区居委会龙湖西村西侧

(中心地理位置:113.464673°E,24.306447°N)

环评机构:

广州四环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选址于英德市望埠镇龙头山社区居委会龙湖西村,为新建(变更)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64673°,北纬24.306447°。项目占地14333.32平方米,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计划年产胶合板15000立方米。该公司《英德市森鸿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曾于2019年12月通过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审批(英环审〔2019〕122号),现厂房已建设完成,正在安装设备,未投产运营。因市场需要,该公司拟将产量变更为年产胶合板15000立方米。

变更项目计划劳动员工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面约65米龙湖西村影剧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为变更项目,项目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基本建成,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与调试。因此,主要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设有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液(12t/a)定期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值后,用作农用肥。

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淋装置。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调胶、涂胶、整理过胶、热压环节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粉尘;项目拟在产气点布设集气罩进行集气收集,并通过“水喷淋(含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和投料粉尘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甲醛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15高排气筒(P2)排放。

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的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烟气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燃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标准,最后通过30米高烟囱(P3)排放;

④项目调胶、涂胶和热压工序除了产生有机废气之外,还会伴随产生少量臭气产生。项目产生的少量臭气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臭气经车间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剩余未被收集的异味则在车间内自然排放。变更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是生产设备以及废气治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60-85dB(A),正常条件下,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有明显降低,厂界噪声西北面符合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b类标准、其他三面符合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相关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颗粒板商家;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收集后出售给建材生产商;沉淀池底泥外售建材生产商回收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外售建材生产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导热油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过上述处理后,变更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总量控制指标

变更前,项目大气污染物SO2、NOx和VOCs总量分别为0.119吨/年、0.357吨/年和0.105吨/年。变更后,SO2、NOx和VOCs总量分别控制在0.238吨/年、1.428吨/年和0.06吨/年,其中VOCs总量在变更前的总量中转拨,SO2、NOx分别的增加总量为0.119吨/年、1.071吨/年,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准、调剂、划拨。废水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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