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改造废水处理措施以及尾水接入工村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会产生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扬尘等。设备安装时间较短,产生的环境影响伴随装修和设备安装完成结束而停止,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院区用水环节主要是医院工作人员办公用水、医疗用水(含冲厕用水)、绿化用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医院污水主要为医院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项目医院污水(办公生活废水+医疗废水)总排水量为36.3m³/d(13249.5m³/a)。 本项目办公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汇合医疗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站处理(一体化MBR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48m³/d(2m³/h)),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的较严值后通过工村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仙桥水(Ⅲ类)。项目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不会对仙桥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站臭气、医院特殊废气、食堂厨房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 (1)污水站恶臭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会产生少量臭气,主要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中的要求“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均应加盖”,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不设机械通风系统),日常产生的恶臭气体基本无逸出,当臭气达到一定程度,利用自身气压通过污水处理站设置的排空管引至楼顶(10m)排放,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项目外排恶臭污染物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医院特殊废气 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选用紫外线、静电吸附、臭氧、薰蒸或喷雾消毒等工艺装置对医疗楼内各类用房落实室内空气消毒处理,降低院内交叉感染的可能,可知经紫外消毒等措施后,医院内各类环境空气的细菌总数均低于《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含细菌气体在室外经扩散和稀释后对最近居民区基本无影响。 (3)食堂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约 0.016t/a、0.0075kg/h,总排烟量为4000m³/h计,油烟最高产生浓度为 1.88mg/m³。厨房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处理系统处理后由内置排烟烟管引至楼顶排放,净化实施处理效率大于85%,则食堂油烟排放量为0.0024t/a,外排油烟浓度为0.28mg/m³,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小于2mg/m³。 (4)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 项目设有一台柴油发电机,功率为24kW,用于市政供电故障时临时供电。由于备用发电机不是经常使用的设备,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而且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使用,对当地空气环境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贡献值很小,且经过绿色植物吸收,柴油发电机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大气质量影响相当有限。正常情况下,柴油发电机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5)停车场汽车尾气 项目室外总停车位为30个。建设单位已在停车场周边植树遮荫,用于加强停车场和卫生院内的绿化,同时项目周边道路两侧也有加强绿化,可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对沿线大气的影响,汽车尾气经露天分散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和进出车辆噪声,设备噪声范围为60~90dB(A)。本项目已采取从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两个环节上着手降低噪声,已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由实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噪声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各场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含检验废液、污水站污泥经妥善收集后定期交英德市伟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报告对项目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进行定性分析,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6、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111 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属于IV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 生物“表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其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COD、氨氮分别控制在0.79吨/年、0.13吨/年范围内,具体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准、划拨。大气污染物不设置排放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