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和尾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等。但此影响具有暂时性,随着施工的结束该影响也即消失。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规模500t/d,有充足的容量应对项目废水污染冲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固液分离+厌氧发酵+两级A/O+反应终沉+消毒”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的其他地区标准限值、《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和广东省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44/2208-2019)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的三者中较严格者后,用于租用林地和种植土地灌溉,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本项目猪舍采用干清粪方式清粪,尽可能保持猪舍清洁,并采用优化饲料+除臭剂除臭+负压抽风+除臭喷淋箱+加强绿化等措施抑制和减少臭气的产生;污水处理站恶臭,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来减少污水处理站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发酵槽中加入适量的乳酸杆菌和酵母菌来减少恶臭的散发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恶臭,通过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房密封性和抽风负压进行控制,能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散发到周围空气中;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综合治理后,氨气、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较严者,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0#优质柴油为燃料,含硫量小于0.001%,燃烧较为完全,尾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猪舍噪声通过规范化管理、距离衰减;机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距离削减等措施处理后,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很小,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猪粪、污水处理站粪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送至发酵槽进行高温发酵制作成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及胞衣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技术进行畜禽无害化处置,产出的材料作为有机肥;医疗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主要来为垫料等包装袋拆除产生,属于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出售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率可达到100%。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文件的要求,规范对固废收集、储存、处理,以及做好储存场所的堆放点要防雨、防渗、防漏等相关措施,则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雨污分流,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废水通过各阀门等调控控制,全面防控事故废水和可能受污染的雨水发生地面漫流,进入土壤;对于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在全面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对土壤影响较小。 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建议污水处理站所有水池、事故应急池、发酵槽等池体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猪舍、粪便处理间等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地面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消毒池、发电机房等,建议对该区域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可能产生一定的风险影响,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8、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 结合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根据《村镇规划卫生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关于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规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养殖区外延500m。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养殖区外延500m内无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符合《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