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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审批前公示(海大集团桥头益豚生猪养殖小区)
  • 2020-12-30 09:0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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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海大集团桥头益豚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大集团桥头益豚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1229日至2021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大集团桥头益豚生猪养殖小区

建设单位: 

英德市益豚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桥头镇板甫村徐屋组岭背塅,场区中点地理坐标:113°48'32.07" E,24°17'49.71" N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海大集团英德市益豚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拟在英德市桥头镇板甫村徐屋组岭背塅新建养殖小区项目,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3°48'32.07" E,24°17'49.71" N,总占地面积约276667m2(约415亩),总建筑面积约142018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发酵区、污水处理站和员工生活区等。项目总投资约26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200万元,占总投资8.33%。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生猪17.6万头,年产有机肥5790t,项目劳动定员人数55人,年工作365天,其中烘干房、燃气暖风机为一班制,每班8h;猪舍、发酵区、病死猪无害化降解车间、沼气火炬和污水处理站为三班制,每班8h。

根据报告书中所写,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正西方向约500m的下湾(10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林地,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和各种机械产生的尾气,项目采用封闭施工、洒水降尘、控制交通扬尘等措施后,可以大幅度减少废气的产生和扩散,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设置施工围墙,尽量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鸣等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两大类。项目采用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外运弃土,及时清运工程建设垃圾,定期联系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等措施,严格管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总产生量为444.93 m3/d(162400 m3/a),其中生产废水438 m3/d(159870m3/a),生活废水6.93 m3/d(2529.45 m3/a)。生产废水经格栅粗滤后进入集水池暂存,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表1中三级标准三者中的较严值后,全部回用厂内及附近林地灌溉,不外排,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停用,或遇到连续暴雨期无法回用等情况时,处理后的废水暂存在生化塘内,不得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H3、H2S、SO2、NOX、颗粒物,选择NH3、H2S、SO2、NOX、颗粒物作为环境影响预测因子。由估算模式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占标率Pmax为9.53%(A、C猪舍3层无组织排放的NOx)。NH3、H2S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的标准限值;SO2、NOX、颗粒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很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猪舍边界向外扩展500m的包络线范围,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对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本项目NH3、H2S、SO2、NOX、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0.7641 t/a、0.0476 t/a、0.1676 t/a、0.5711 t/a、0.0173 t/a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猪只叫声,以及猪舍环控系统、发酵机、病死猪高温生物降解机、柴油暖风机及废水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厂区四周均进行了绿化,预测得项目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距离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点是位于厂区正西方向约500m的下湾,距离较远,可见项目完成后全厂噪声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说明项目对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S1)、污水处理站污泥(S2)、病死猪(S3)、废机油(S4)、疫苗针头医疗废物(S5)、医疗药瓶及包装材料(S6)和员工生活垃圾(S7)。

项目产生的猪粪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发酵机好氧发酵后,制成有机肥料外送施肥;病死猪经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送施肥;废机油、疫苗针头医疗废物、医疗药瓶及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存于垃圾暂存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对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进行管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都可以得到有效的措施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项目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结果,周边敏感点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的情况。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属不敏感,项目废水在收集及预处理后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建成后,虽然存在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但概率很低,且由于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较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建设单位具备数年的运行管理经验,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伤害。

7、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具体情况及特征,废水采用零排放模式,无总量指标,建议将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列入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二氧化硫总排放量为0.1676 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1641 t/a,无组织排放量0.0035 t/a;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为0.5711 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5491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221 t/a。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用了网络公示和张贴公告两种方式。本次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厂址附近可能会受到项目影响的村民或有关人士,被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单位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根据公众参与反馈的结果显示,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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