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时排放的尾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等。但此影响具有暂时性,随着施工的结束该影响也即消失。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文明施工,在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情况下,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与降尘,不外排。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所采取的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且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各个生产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包括搅拌投料粉尘、筒仓进料粉尘、原料运输、卸料、堆存、计量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其中搅拌机投料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由筒仓顶部无组织排放;砂石原料运输、卸料、堆存、计量、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砂石原料堆场密闭、设置喷雾器定期喷雾降尘、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生产区密闭、输送带密闭、砂石原料输送前预湿处理、运输车辆定期清洗及厂区道路硬化等措施进行治理。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表明,在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占标率很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也能满足要求,对项目周围敏感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此外本项目接焊机使用时会排放少量烟尘,其排放可以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极小。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极小。 综上所述,在落实了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在实施后的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是水泥管生产线及运输车辆等机械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和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项目运行过程的声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采用行之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西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其余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营运期在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泥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沉淀池泥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系统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给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固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