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英德市光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铸造废渣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英德市光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铸造废渣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英德市光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铸造废渣1000吨 |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张家排村民小组原旧砖厂 | 英德市光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21150.62m2,建筑面积11210m2。本项目主要从事铸造废渣的回收处理利用,年回收利用铸造废渣1000吨。 | 因报告表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报告表附件提供的废渣检验报告非本项目原材料的来源单位,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缺少特征污染物TSP因子。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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