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租赁厂房,已运营投产,施工期已完成。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废水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磨边、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具有环境可行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②废气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工艺粉尘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③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自动切割机、直边机、清洗机、钢化炉、双边机等设备。项目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和合理布局等措施来降低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正常情况下厂界昼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对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固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⑤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⑥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附录A,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总量指标纳入英德市英城水泥专用道路南侧、长岭公路东侧五金塑料工业园内自建污水处理站的总量指标控制范围,不单独设置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9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1t/a。本报告建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09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