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污染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设置卫生间和办公室,因此无生活污水,员工如厕、洗手等依托旁边大田村委会的卫生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搅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和大气稀释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本项目吹膜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过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至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综上,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搅料机、吹膜机、切袋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辅助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范围为65-85dB(A)之间。经过合理规划设备布局、减振、隔音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吹膜边角料、切袋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吹膜边角料和切袋边角料妥善收集后回用于搅料工序;废包装材妥善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综上,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风险物未构成重大风险源,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主要风险为火灾导致的二次污染。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非甲烷总烃控制在0.00396吨/年以内,具体由生态环境部门调节、核准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