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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粤宝通汽车贸易(英德)有限公司新建英德市宝通汽车城)
  • 2021-04-30 15:3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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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粤宝通汽车贸易(英德)有限公司新建英德市宝通汽车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粤宝通汽车贸易(英德)有限公司新建英德市宝通汽车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430日至20215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粤宝通汽车贸易(英德)有限公司新建英德市宝通汽车城

建设单位: 

粤宝通汽车贸易(英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 市 英城 (街道) 金子山大道一号路北、北江二号路东

环评机构:

英德市碧水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粤宝通汽车贸易(英德)有限公司新建英德市宝通汽车城建设项目拟选址于英德 市 英城 (街道) 金子山大道一号路北、北江二号路东,为新建项目,拟租赁三耀(英德)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营业。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 24分47.82秒,北纬24度12分29.50秒。项目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72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汽车整车销售900辆/年、汽车喷漆1000辆/年、维修汽车1200辆/年、清洗汽车8100辆/年、汽车美容保养1200辆/年。

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本项目每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9小时(8:00~12:00、14:00~19:00),不进行夜间生产,年经营时间约300天。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北面113米江湾新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场区地面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输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止和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洒落。合理选择施工运输路线,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定时对场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适当控制施工运输流量和车速,减少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遮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二)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后经临时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三耀(英德)礼品包装有限公司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时间应严格限制在6:00~12:00和14:00~22:00时间内;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机械。

(四)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妥善收集并运输至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覆盖,确保运输沿途不洒漏,不扬尘,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制定路段行驶。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均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及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放至北江。初期雨水经二级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喷烤漆设置单独房间,微负压抽风,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甲苯和二甲苯的排放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表2第Ⅱ时段标准,漆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表3 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收尘装置处理、打磨粉尘经车间内通排风系统,与漆雾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的要求。

(三)举升机、校正仪、二氧化碳保护焊、介子机、打磨设备、空压机等设备噪声约为70~95dB(A)。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方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废旧零部件、废砂纸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处理;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料桶、废旧电池、废制动液、废机油、空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遮蔽纸、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0.0231吨/年之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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