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扩建项目无土建工程,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建设,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基本无废水、扬尘、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初期雨水经沉淀后进入雨水市政管网。水帘柜喷淋废水经贮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由水泵抽送回水箱循环使用,水帘柜循环水箱的更换废液及喷枪清洗废液定期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值后回用周边林地。 (二)喷漆室密闭涉及,微负压抽风,有机废气经“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VOCS及二甲苯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中II时段限值,颗粒物(漆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D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有机废气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D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依托现有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由楼顶排放。 (三)喷枪、风机等设备噪声约为75~80dB(A)。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各厂界方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喷枪清洗废液、漆渣、废抹布手套、废包装桶、水帘柜更换废液、沉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0.1605吨/年之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