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改扩建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所在区域厂房已平整。施工期主要内容为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产生,只有一定噪声产生,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清洗原料用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碳酸钙白石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2007)“旱地谷物”标准后用于农作物灌溉,不外排。 (二)破碎、磨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机基本为封闭状态,粉尘通过收集、自带布袋除尘,并在筛分机附近定期喷洒水降尘;原料仓呼吸粉尘、计量、混合、投料和包装粉尘均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厂内运输粉尘通过洒水降尘;皮带运输半封闭减少粉尘产生;以上粉尘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后排放。 (三)破碎机、磨粉机、混合机、包装机、空压机、输送机、除尘风机等设备噪声约为80~90dB(A)左右。经厂房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废石收集后用于铺路;布袋除尘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废包装袋由原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